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蕉岭县“水权改革”变荒地为聚宝暴打书呆子盆|聚宝盆|水利工程|蕉岭县

网络整理 2018-09-22 最新信息

  9月,梅州蜜柚迎来丰收季。在蕉岭县蓝坊镇高南村,漫山遍野的柚子树上挂着沉甸甸的果实,柚农们从树下挑出一担又一担金灿灿的蜜柚,脸上洋溢着丰收的喜悦。谁能想到,这里曾是谁都不愿来开垦的荒山。

俯瞰蕉岭县蓝坊镇高南村,山塘水库的周围种满了果树。(何森垚 摄)

  高南村的村民是蕉岭县推进全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的受益者。近年来,蕉岭县承担了三项全国水利试点改革任务,均通过验收取得明显成效。其中,全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于今年3月经省专家组现场验收达优秀等次。

  荒山有了水塘,水渠有了管护,源源不断的活水带来了希望,村民有了更多的致富路。蕉岭县结合自身情况“试水”成功,探索出以水利改革惠民生的好经验。

  每一项小型水利工程都有“身份证”

  “过去平地水都不够,更不说上山种柚子了。”高南村村支部大大、村主任汤国永感慨地说,曾经,这个耕地面积仅1000余亩的小山村因山塘年久失修且蓄水有限,村民们只能在山下有水源的地方种一些作物,遇到旱季经常出现生产用水紧张的难题。

  小型水利工程在防汛抗旱、城乡供水、灌溉排水、改善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和保障。长期以来,小型水利工程由于重建轻管,管护主体缺失,管护责任难以有效落实,成为困扰工程建设管理的一个突出问题,严重影响着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影响了农业发展。

三圳镇九岭村十里荷塘景观。(林文虎 摄)

  其中,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难的最大症结,在于建管权责不清。为突破这一瓶颈,蕉岭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对全县圩堤、沟渠等逐一摸底调查、登记造册,明确产权、载明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等基本信息,实行“建、管、护”一体化,有效破解小水改建管主体责任不明难题。

  在蕉岭县水务局的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办公室,笔者看到了一排存放文件的柜子里整齐排列着2000多份全县各地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权属登记表和小型水利工程权证副本。

  “全县涉及到这项改革的每一个水库、山塘、堤围、渠道、陂头、电站、排灌站等都清晰地登记在册,它们都有‘身份证’的!”蕉岭县水务局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郭友新说。

  翻开一份蕉岭县小型水利工程权证,里面的水利工程权权属图可以辨认出该工程的位置,登记表中明确登记了该工程的所有权人以及使用权人,工程的基本情况等。这个红色的本子就相当于每一个小型水利工程的“身份证”。

  “我们花了一年多的时间对全县的小型水利工程进行确权。”郭友新说,只有明晰了权属,才能进行下一步的管护工作。

  由于产权关系明确了,激发了群众参与水利工程建管的积极性,极大提高了水利工程蓄水灌溉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高南村的村民依托“水权改革”,把原先的撂荒地、荒坡地重新开垦种植果树,催生大效益,给村民带来明显的经济效益。据统计,高南村受益于“小水改”后带来的农民耕山种果,包括蜜柚、沙田柚每年便可以增收800万元左右。

蕉岭县蓝坊镇高南村的柚农们脸上洋溢着丰收的喜悦。(何森垚 摄)

  作为全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蕉岭县一直担任水利改革的“排头兵”角色。除了承担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改革外,还有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简称“小水改”)及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县改革等3项国家级水利试点改革任务。虽然改革内容有交叉或叠加,但均在深化探索破解农村水利项目重建轻管历史难题。

  实现宗宗“有人建、有人用、有人管、有人养”

  李君明是蕉岭县蕉城镇叟乐村一条约3千米长的水渠管水员,隔天他就会来巡查一遍,带上工具,看到有垃圾就捞起来,“每年还会有大清理,保证这条水渠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笔者来到水渠边,看到水渠宽约1米,两边几乎没有杂草,水质清澈,据该村的村支部大大徐许富介绍,这条水渠供应了周边600亩水田的用水,自从有了管水员,灌溉有了保障,村民们都拍手称好。“我们通过聘请专职管水员管护、鼓励用水户投工投劳等做法,实现全村农田水利工程得到有效管护,实施集污管网建设,对生活污水进行生态治理,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水利保障。”

  不仅每一项小型水利工程有了管水员,叟乐村在全面完成小型水利工程确权颁证的基础上,激活村级水利协会,落实管护主体,做好“完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管护原有小型水利工程、实施环境污水治理”三方面工作。通过对田间渠系工程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实现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灌得进、用得好、排得出”,有效引进了“蕉岭中国南药葛根专业合作社”“广东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等农业产业基地。

蕉岭县蕉城镇叟乐村的每一条水渠都有管水员进行管护。(何森垚 摄)

  叟乐村只是蕉岭县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破解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无主体、投资无回报、维护无资金”发展瓶颈的一个缩影。

  据了解,蕉岭县近年来各级投入水利工程管护资金5000多万元,实现了全县小型水利工程宗宗“有人建、有人用、有人管、有人养”,农田水利工程“排得出、灌得进、建得起、管得好、用得畅”,工程完好率达到90%以上。

  “通过有效的创新实践,我县的小型水利工程从过去无人管到有人管,从无序使用到有序使用,从平时‘懒管、失管、不管’,用时‘急管、争管、抢管’,转为常态化管理,初步实现了‘调度灵活、水旱从人’的目标。”蕉岭县水务局副局长吴皖飞说。

  干净整洁的村道,青砖黛瓦的民居,姹紫嫣红的小公园,让人好似走进了旅游景区,然而这是在蕉岭的乡村随处可见的景色。近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举办的全省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培训班第二期在蕉岭县举行,参训人员参观了位于三圳镇的九岭村伍子湖公园、芳心村黄上公园,纷纷为这里如画的田园风光点赞。

  近年来,该村依托村水利工程管理协会,做好做活水文章,打造世界长寿乡美丽水景观,共投入水利工程建设及管护资金1000多万元,其中通过群众投资投劳、收取农田水费等形式筹资100多万元,先后完善了千亩淮山基地、石斛培植基地、莲子基地和农业科技园、伍子湖湿地公园等一批生态农业项目的水利设施,逐步建成了一批生态旅游项目,通过旅游收入再投入水利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目前,蕉岭县初步实现了建、管、用相协调,责、权、利相统一的水利管理工作局面,有效解决了水利设施的使用权、经营权等问题,改变了过去完全依赖政府包办的现象,实现了从“千把锄头截水”到“一把锄头管水”的转变,打通了农村水利工程设施管理的“最后一公里”,激发了广大群众参与水利建设的热情,较好地发挥了水利工程设施的效益,解决了水资源使用效益低下等问题,保障了小型水利工程长期持续发挥效益,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和谐稳定,为乡村振兴注入强大动力。

  蕉岭县在改革中不断创新,小型水利工程确权后,通过对水利产权以租赁、入股、转让等形式进行流转的探索,为水利工程后续发展提供了参考。

  强化三级水利管护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之前厂门口的水渠没有人管,一下大雨就水淹,我们都不敢扩建,现在不一样了,7月份村里还对水渠进行了清淤”,位于蕉城镇叟乐村的广福建材(蕉岭)精化有限公司生产经理丘党云说,自从村里把门口的水渠加深加固以后,工厂于去年扩建,新增了5条生产线。

  各镇、村筹集资金或通过组织群众投工投劳进行灌溉圳道三面光建设或清淤,实现了对水利工程的长效管护。

  小型水利工程建成后,需要长效机制进行维护。蕉岭县将97个村级水利管理协会完成社团合法化登记注册的基础上,健全和完善村级水利协会聘用水管员等各项管理制度,村级水利管理协会着手从政府手里接过了“管理活”。

  据了解,蕉岭县充分发挥村级水利协会的职能作用,由每个用水户每年按照农田交纳一定的用水管理费,具体水费收取由村级水利协会以“自愿原则、按量收取、建账造册、足额为绳”自主定价,一般以实际受益面积,按每亩每年10-20元左右收取,而费用反哺于村级水利管护工作中,有效实现良性循环。

  蕉岭县通过改革强化了县水利管理单位、镇水利所、村级水利协会的三级水利管护体系,每年定期举办管水员、管库员培训会,提高管水员、管库员的业务水平和安全技能,建立和完善以奖代补的管理机制,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和监督工作。

  “通过改革,我县先后出台了《蕉岭县农田水利工程管护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水利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协助村级水利协会完善了《管水员职责》《水利管理协会用水规定》等各项管理制度。”吴皖飞说,县财政每年给每个村级水利协会5000—8000元,作为水利协会的运作资金,年终由水务局组织各相关部门对各村级水利协会进行考评,对发挥作用好、效果显著的,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这一举措大大激发了各村级水利协会的积极性。

  近年来,蕉岭县投入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达3亿元以上,从2015年以来,许多镇、村受益于水权改革,水利工程产权明晰了,投资有了新动力,设施搞好了,解决了农业用水大问题,以前的撂荒地成为开荒地,外出打工的村民回村耕山种果、种田、种菜,全县农民每年增收达1亿元以上。

  相关

  蕉岭承担的三项全国水利试点改革任务分别是:全国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县,全国农田水利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全国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县。

  在全县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各项改革工作如期实施完成,其中全国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2014年12月经省水利厅复评专家组现场查阅工程档案资料、质询、实地查勘、随机调查等形式,评定为优秀等次。全国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工作,2018年2月,顺利通过省专家组的验收。全国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工作,2018年3月,经省专家组现场验收达为优秀等次。

  延伸

  蕉岭实施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改革

  2015年7月,蕉岭县被列入全国100个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县(市)。通过多方筹措资金近8亿元,结合河长制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中小河流治理、水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栏舍拆除等工作,蕉岭县积极开展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的尝试,顺利完成了各项试点任务。

  抓住这次改革契机,蕉岭县完善河道分级管理,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水域岸线登记,实行水域岸线空间用途管制,建立建设项目占用水域岸线补偿制度等改革措施,构建完善的河湖管理与保护长效机制,维护河流健康,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落实采砂分区管理,推进水利工程划界确权,依法推进涉河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加强涉河建设项目后续监管,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河道执法效能,加强监督考核,完善奖惩机制。

  蕉岭县创新河湖管护模式,把河流治理任务和治理后的管护责任分解落实到“河长”身上,明确规定“河长”的工作职责,在河道治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哪个环节出现问题或造成工作滞后,就按照这个责任清单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到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负,经过探索,初步形成了以下三种河道管理模式:管养分离模式,委托管理模式,聘用河道管理协管员管理模式。

  通过改革,基本达到“垃圾不落地”“污水不入河”。从而使我县各条河流流域区的水质得到有效改善,确保了跨界断面年均值Ⅲ类水质标准的目标,田间鱼虾回归,白鹭成群,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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